市直有关单位:
为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制度的通知》(财综〔2014〕56号)和《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甘财税〔2020〕3号)要求,现将更新的《临夏市市级单位收费项目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1月1日起,市级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一律以《收费目录清单》为准,2020年1月1日以后中央、省级批准立项、取消或调整的收费项目,按其文件规定执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将通过门户网站适时向社会公布。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清单》或未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财政、发改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缴纳。
市直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对收费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公布收费目录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临夏市财政局 临夏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1日